一直記得,高中那三年。
  學校那寬敞的頂樓,總是被你們霸占。
  你們老是躺在那裡,天南地北的聊著很多事情,包括夢想、包括對未來的憧憬。

  「怪獸阿......你未來想幹嘛阿?」
  「做律師吧?我家老爸一直念念念要我承他衣缽。」
  「是喔,隨便啦!我明天早上要吃荷包蛋!」
  「蛤?」
  「因為今天太陽好大。」

  還記得你當時只是無奈的揉了揉那顆思路老是異於常人的腦袋,拖著他離開頂樓。
  在這個成績掛帥的學校裡,頂樓對你們而言就是一個避風港。
  就像是活在一個巨大片廠裡一樣,你們不斷的退讓,以自己的自由、自己的意志,換取演出世人眼中乖小孩的機會。
  對你們來說,現在仍能緊握在手的夢想,是當時的你們少數能緊握在手的東西。

......

  其實,還有一個地方對你們而言更加重要,那裏裝載了太多太多你們年少輕狂的回憶 —— 你們的,社團教室。

  當阿信第一次在你面前開口唱歌時,你承認你因為這樣晃神了一整天。好像有句話是這麼說的,餘、餘......

  「餘音繞樑,三日不絕於耳?」
  「對!就是那個!」
  「......溫尚翊,你出去不要說自己是師大附中的。」

  你永遠記得,阿信抱著吉他半倚在窗邊,語氣鄙視,雙頰卻染上了一層淡淡的薄紅。
  那一瞬間,你懂了什麼叫心動。

......

  拿到阿信為五月天第一張專輯所寫的歌時,你簡直是用光速衝進他房間。

  「喂!陳信宏!」
  「衝啥?」阿信不解的拿下掛在耳上的耳機與你對望。
  「拎北怎麼不知道你一直想不開啊?」你激動的拉住他的手。
  「啊?」他反應不過來的呆愣在那,手也忘了抽回來「啥毀?」

  看著你遞到眼前的『瘋狂世界』樂譜,他恍然大悟的大笑起來。
  你不滿的瞪了他一眼,他笑著拍拍你的肩,隱忍著笑意開始解釋。
  他說,你忘了嗎?我們放棄大好前程出來玩音樂的時候不是被很多人阻止過嗎?
  你皺了皺眉,所以咧?

  「所以那個時候我很沮喪啊!」他青了你一眼。

  然後?你不解的反問。
  然後,我就寫了這首歌啊!只花了我十分鐘。他自豪的揚起臉。
  靠,拎北不想知道這個啦!
  不然咧?換他不解的反問。

  「我想知道,既然壓力這麼大,你為什麼還肯跟我出來闖?」
  「不告訴你。」接著,阿信逃了。

......

  沒有任何原因,你在凌晨三點醒了過來。
  揉揉眼,低頭就瞧見枕在自己胸膛上的他。
  認識至今已經好幾年了,他一路從你的死黨、兄弟,變成愛人。
  也許這一路走來並不能說是非常順利,但假如用百分比圖來講,幸福的部分絕對是佔了99.9%!

  「睡覺不好好睡,吵我幹嘛?」胸前的人困倦的睜開眼,掙扎著想逃離你輕梳著他髮的手「告你妨礙睡眠喔!不對,我告不過你......」
  「啊?什麼意思?」

  不理會你的追問,阿信自顧自的闔上眼。
  就在你以為他已經睡著時,他卻又緩緩開口......

  「喂,怪獸。」
  「嗯?」
  「你還記得嗎?如果你沒有出來玩音樂,你現在是律師耶!」
  「是可能是律師。」你慎重的糾正。這傢伙又開始鑽牛角尖了?
  「啊啊!都好啦!總之,我一直很想謝謝你......」
  「謝什麼?」
  「謝謝你說我很有才華,所以我才敢繼續闖下去......」

  他越說越小聲,最後乾脆將頭埋進枕頭裡,只露出雙通紅的耳根。
  你愣了愣,隨即無聲輕笑起來。
  像是感應到你在偷笑,阿信羞憤的抬起頭:「笑屁啊!」

  強忍著笑,你在安撫他入睡的同時也想起了多年前的那個夏天。
  面對著父母、親戚、媒體質疑著你們會不會紅的那時,不管是對誰,你總是毫不猶豫的堅定表示——......
  「阿信很有才華!」

 

 

 


 

*後記

  印象中這篇是高中為了跟人家合出小報寫的,後來小報沒出成我就把稿子打上來了www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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