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記得,高中那三年。
學校那寬敞的頂樓,總是被你們霸占。
你們老是躺在那裡,天南地北的聊著很多事情,包括夢想、包括對未來的憧憬。
「怪獸阿......你未來想幹嘛阿?」
「做律師吧?我家老爸一直念念念要我承他衣缽。」
「是喔,隨便啦!我明天早上要吃荷包蛋!」
「蛤?」
「因為今天太陽好大。」
還記得你當時只是無奈的揉了揉那顆思路老是異於常人的腦袋,拖著他離開頂樓。
在這個成績掛帥的學校裡,頂樓對你們而言就是一個避風港。
就像是活在一個巨大片廠裡一樣,你們不斷的退讓,以自己的自由、自己的意志,換取演出世人眼中乖小孩的機會。
對你們來說,現在仍能緊握在手的夢想,是當時的你們少數能緊握在手的東西。
......
其實,還有一個地方對你們而言更加重要,那裏裝載了太多太多你們年少輕狂的回憶 —— 你們的,社團教室。
當阿信第一次在你面前開口唱歌時,你承認你因為這樣晃神了一整天。好像有句話是這麼說的,餘、餘......
「餘音繞樑,三日不絕於耳?」
「對!就是那個!」
「......溫尚翊,你出去不要說自己是師大附中的。」
你永遠記得,阿信抱著吉他半倚在窗邊,語氣鄙視,雙頰卻染上了一層淡淡的薄紅。
那一瞬間,你懂了什麼叫心動。
......
拿到阿信為五月天第一張專輯所寫的歌時,你簡直是用光速衝進他房間。
「喂!陳信宏!」
「衝啥?」阿信不解的拿下掛在耳上的耳機與你對望。
「拎北怎麼不知道你一直想不開啊?」你激動的拉住他的手。
「啊?」他反應不過來的呆愣在那,手也忘了抽回來「啥毀?」
看著你遞到眼前的『瘋狂世界』樂譜,他恍然大悟的大笑起來。
你不滿的瞪了他一眼,他笑著拍拍你的肩,隱忍著笑意開始解釋。
他說,你忘了嗎?我們放棄大好前程出來玩音樂的時候不是被很多人阻止過嗎?
你皺了皺眉,所以咧?
「所以那個時候我很沮喪啊!」他青了你一眼。
然後?你不解的反問。
然後,我就寫了這首歌啊!只花了我十分鐘。他自豪的揚起臉。
靠,拎北不想知道這個啦!
不然咧?換他不解的反問。
「我想知道,既然壓力這麼大,你為什麼還肯跟我出來闖?」
「不告訴你。」接著,阿信逃了。
......
沒有任何原因,你在凌晨三點醒了過來。
揉揉眼,低頭就瞧見枕在自己胸膛上的他。
認識至今已經好幾年了,他一路從你的死黨、兄弟,變成愛人。
也許這一路走來並不能說是非常順利,但假如用百分比圖來講,幸福的部分絕對是佔了99.9%!
「睡覺不好好睡,吵我幹嘛?」胸前的人困倦的睜開眼,掙扎著想逃離你輕梳著他髮的手「告你妨礙睡眠喔!不對,我告不過你......」
「啊?什麼意思?」
不理會你的追問,阿信自顧自的闔上眼。
就在你以為他已經睡著時,他卻又緩緩開口......
「喂,怪獸。」
「嗯?」
「你還記得嗎?如果你沒有出來玩音樂,你現在是律師耶!」
「是可能是律師。」你慎重的糾正。這傢伙又開始鑽牛角尖了?
「啊啊!都好啦!總之,我一直很想謝謝你......」
「謝什麼?」
「謝謝你說我很有才華,所以我才敢繼續闖下去......」
他越說越小聲,最後乾脆將頭埋進枕頭裡,只露出雙通紅的耳根。
你愣了愣,隨即無聲輕笑起來。
像是感應到你在偷笑,阿信羞憤的抬起頭:「笑屁啊!」
強忍著笑,你在安撫他入睡的同時也想起了多年前的那個夏天。
面對著父母、親戚、媒體質疑著你們會不會紅的那時,不管是對誰,你總是毫不猶豫的堅定表示——......
「阿信很有才華!」
*後記
印象中這篇是高中為了跟人家合出小報寫的,後來小報沒出成我就把稿子打上來了www